食品經營許可證是食品銷售企業依法應當取得的法定營業執照,相信很多餐飲企業都比較熟悉。關于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今天小編整理了需要慎重辦理的事項,一起來看看吧。
一、食品經營許可證代辦需要具備條件?
1、申請人必須具有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簡單來說就是先申請營業執照,再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2、要準備一個適合經營食品種類和數量的場所,例如食品配料的加工、食品加工、銷售和儲存。保持環境清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一定距離。
3、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措施;
4、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以及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等。
二、哪些情況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但也有一些情況是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比如,銷售食用農產品;以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所生產的食品等情況,都是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
三、食品經營許可證對經營地址有什么要求?
營業地址必須與營業執照注冊地址一致,營業場所必須是商業建筑,且附近20米的不得有居民樓(具體方位根據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是否可以成立);其次,可以提供相應的租賃協議和平面圖,實際經營面積符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
四、哪些情況下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進行變更?
食品經營許可證記載了主要項目有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住地、營業場所、主要經營形式、經營內容等。上述許可事項發生變更的,食品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經營場所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